教师发展基金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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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

各单位、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适应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发展新形势,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,切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,调动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将教育教学改革向微观层面推进。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报范围

课程考核及评价方式方面的实践研究。

二、项目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应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、部署及要求;项目设计和研究要充分体现现代教育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,具有科学性、创新型和先进性。

(二)项目应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,丰富考核的内容和形式,注重学生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,发挥课程考核的导向作用,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、改进学习方法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自觉性,把学生注意力和兴奋点切实吸引到教学过程中。

(三)考核及评价方式的选择运用,必须符合课程教学的特点,切合教学目标的要求,使教学工作的重点落实到学生的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上,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

三、项目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者资格

项目申报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,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、组织管理能力,必须为2019年春季学期实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本校自有教师,且研究内容应依托本学期的授课课程,项目申报者只能申请1个项目。

(二)优先资助条件

1.预期成果的实践运用价值和示范作用高的项目。

2.积极参加校内外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研修、培训或各类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负责的项目。

3.项目立项向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倾斜。其中,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主持的项目不低于50%。

四、项目申报与管理

(一)申报时间:2019年1月15日至1月25日

(二)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计划立项15项,每项资助经费1000元。项目启动后先期下发经费的50%,项目验收合格后再下发剩余的50%,项目终结验收不合格或无故未完成的项目,学校将收回项目的全部经费。

(三)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重点关注教师教育教学的实践应用,项目结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按照所申报课程考核及评价方式改革的方案进行,教学改革的过程性资料完备;

2.项目结果的分析报告;

3.若考核方式改革成功,需配合学校在院级、校级推广课程考核及评价方式。

(四)项目立项时间从2019年3月开始计算,研究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,结题时间为2019年9月。如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应阐明延期理由,提交项目延期申请,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。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学期,并只能延期一次。

(五)材料报送要求: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25日前,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《南宁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1)一式一份及加盖部门(学院)公章的汇总表(附件2)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(行政楼112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nnxyjwc@163.com。教务处联系人:张雪娇,联系电话:0771—5900841。


附件:1.南宁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

      2.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


南宁学院

2019年1月11日

上一条:关于公布2019年秋季学期教师教学发展基金立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学期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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